藏粮于技,丰收底气越来越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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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
粮食稳产增产,根本出路在科技。各地区各部门着力推进农业科技装备全领域突破,不断提升农业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田间地头激荡的科技动能,转化为一季一季的丰收,粮食安全的支撑保障越来越强。
农业机械化迈向全程全面,“农家好帮手”为粮食稳产增产护航
冬闲人不闲。河南省获嘉县位庄乡大位庄村田间,麦苗青青,种粮大户徐方子正抓紧给麦苗浇越冬水。说话间,徐方子一键启动,滴灌设备轰轰作响,细水滋润麦苗根部。
滴灌水肥一体化设备是徐方子新添的种粮“神器”。“现在气温低,水浇多了易结冰,浇少了起不到灌溉作用,多亏有了这个好帮手,实现了精准滴灌。”徐方子算起细账:根据土地旱涝情况调节灌溉水量,一年下来,亩均节约灌溉用水30立方米,增产粮食100公斤以上,增收300元左右。
靠着20多台大农机,从种到收实现全程机械化,徐方子牵头成立合作社,流转土地4000多亩种粮。“有大农机护航,种粮越来越得劲!”徐方子说,过去4000亩农田浇一遍水要十几天,现在三五天就搞定,植保飞防一次只需一天,“我明年打算再添几台大型收割机、旋耕机,扩大流转规模,带动更多乡亲种粮增收。”
技术新、装备强,不断优化升级的农业机械,成为越来越多的“农家好帮手”,为粮食稳产增产护航。这10年,希望的田野上演“动力变革”,我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72%,提高15个百分点,有力支撑我国粮食产量站稳1.3万亿斤台阶。
“瞄准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我国农业机械装备仍有不少短板要补,下一步要以补齐大型大马力机械、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这‘一大一小’两个短板为重点,推进农机装备全领域突破。”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副司长王甲云说,要加快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创制推广一批“一大一小”农机,加速产业化进程,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方向发展。
加快补上农机具短板,各地积极行动起来。四川省南部县山地农田零散,当地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开发推广适宜山地的小型农机。“田埂、荒坡变成了可用地,各式小农机撒欢跑,种粮底气更足了。”黄金镇种植大户谢海涛流转土地1200余亩,靠着机械化轮作油菜、小麦与水稻,今年秋季水稻又获大丰收。
看全国,瞄准农业生产需求,山地拖拉机、油菜移栽机等适用农机具陆续投用,丘陵山区“无机可用”“无好机用”问题逐步得到缓解。
王甲云介绍,下一步将加快破解“一大一小”农机装备卡点难点,坚持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两端发力,突破核心技术,拓展应用场景,增强有效供给,优化产业生态,不断提升农机装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自主可控水平。
新品种新农艺扎根沃野,让农民用最好的技术种出最好的粮食
今年秋收,旱稻平均亩产630公斤,这可乐坏了云南省双柏县爱尼山乡大箐村农民尹鸪,“真没想到,杂交稻在旱地里种,产量还这么高。”
尹鸪家的60亩旱稻,是今年省级杂交稻旱种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点之一。说起高产秘诀,尹鸪打开了话匣子:品种选的是“滇禾优615”,充分利用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先进技术,水稻旱种不用育秧和插秧,直接播种,减肥减药,省水又省工,打出来的绿色稻米很受市场欢迎。
今年楚雄彝族自治州示范推广杂交稻旱种2万余亩,增产稻谷650万公斤。州农业科学院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何三平介绍,水稻旱种作为一项轻简栽培技术,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和效益,“明年州里将加大旱种水稻品种的筛选力度,加强品种和技术的集成创新,进一步提高农民种植效益。”
放眼沃野田畴,节水抗旱小麦、籽粒机收玉米等一大批优良品种持续涌现,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一大批节本增效新技术扎根田间……我国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超过96%,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61%,藏粮于技,不断巩固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技术推广处一级调研员张凯说,近年来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稳步提升,新品种、新农艺要真正落地生根,关键得让农民学得会、用得上、真管用。据测算,在生产条件相同、投入不变的情况下,仅通过提高农业技术到户率,粮食单产提高幅度便可达10%以上。
“寒潮来了,气温骤降,小麦越冬咋办?”
“现在,咱这里的小麦大多是三叶到六叶期的壮苗,只要肥水跟得上,问题不大……”
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种粮大户李功华,通过手机向省农科院作物所副所长曹新有咨询,“有专家给俺指导,心里踏实多了。”李功华说。
今年,陵城区打造“吨半粮”创建示范区,为满足乡亲们的农技服务需求,区里建设“区—乡—村”三级服务平台,打造针对性强、精准度高的“滴灌式”培训体系,把课堂直接搬到田间地头,每个乡镇配备专业化农事服务队伍,总规模达1900余人。
“增产增效增收,关键是要让农民用最好的技术种出最好的粮食。”张凯说,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在吉林、内蒙古等13个省区市实施了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下一步将加快构建多元互补、高效协同的农技推广体系,引导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把论文写在田间,打通科技应用的“最后一公里”,带动农业稳产保供、农民持续增收。
从会种地变为“慧”种地,现代农业装上“数字引擎”
吃过早饭,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杨溪乡农民张单英坐在院子里,沏了杯茶,掏出手机查看油菜长势,菜苗已经露出点点绿意,柔嫩的叶儿在风中摇曳。
去年,江西省农业厅研发了一套物联网实时监控系统,通过手机就能远程操控种地。张单英积极联系,为自家流转的1000余亩农田加装了这套系统。
来到张单英的种植基地,只见地里分片竖着监测电子屏,风向风力、空气温湿度、土壤温湿度、光照强度等参数一目了然,数据通过物联网传送到手机。“点点手机,湿度大了就可以排水,pH值异常就增肥,手机成了新农具!”张单英说。
余江区农业农村粮食局副局长陈立财介绍,从会种地变为“慧”种地,数字农业让农民种田效益大大增加,目前全区智慧种植农田面积达1.5万亩。“下一步,我们将让物联网技术在农田监测、作物种植等农业领域发挥更大作用。”
从面朝黄土背朝天到面朝屏幕背朝云,现代农业陆续装上“数字引擎”。各地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云平台等新技术与农业生产深度融合,全国累计创建9个农业物联网示范省份、建设64个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司长唐珂介绍,现代信息技术在粮食生产中的应用逐渐成熟,去年全国大田种植信息化率达到21.8%,今年60多万台装有北斗导航的智能化农机投入“三秋”生产。
智能化农机咋作业?今年“三秋”大忙,山东省广饶县瀚翔家庭农场负责人田照深新买的几台潍柴雷沃智能农机派上了大用场。雷沃谷神籽粒收割机灵活地收获作业、转弯掉头、仓满自动卸粮。“虽然是无人驾驶,但有了北斗卫星这双‘眼睛’,1000米长度的地头误差不超过2.5厘米。”田照深说,收割完成后,液压旋转犁、复式播种机等智能农机接着上,从碎土到播后镇压一次性完成,“收耕种一气呵成,速度快,出苗还整齐,来年指定又是个丰收年”。
“农机服务组织已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力军,也是智慧农机的主要使用者。”王甲云介绍,从“单打独斗”到“抱团种田”,智慧农机有了更大用武之地。各地区各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支持智能化农机推广应用和农机社会化服务发展,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唐珂说,下一步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先进农机创制应用,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粮食生产各领域、各环节全面融合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水平,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为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记者常钦)
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